据「竹溪政府网」发布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此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所有参建企业应建立职工名册,并报施工总承包企业备案,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将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编号及考勤计量录入信息监管系统,实时掌控施工现场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严禁以包代管。
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安装实名制信息系统的,应每月10日前将上月劳动用工、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机构备案。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此外,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将开发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系统,整合专户管理、实名制管理及银行代发工资等功能,在全县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同步有序推广实施。
据了解,竹溪县相关部门将对新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已竣工且尚欠农民工工资项目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并进行逐一登记造册,计划于2017年12月10日前录入信息化监管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全县范围内,除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利、国土、农投、国网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外,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餐饮行业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领域,也参照本通知执行。